为丰富校园文化,活跃教师课余文化生活,陶冶教师情操,倡导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展现当代教师的风采,在2016年元旦来临之际,洛阳中心幼儿园工会特举办“庆元旦 迎新年”教师歌唱比赛,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参赛对象:
幼儿园35周岁及35周岁以下的教师必须参加,35周岁以上的教师可自愿报名参加。
二、活动内容:
教师自选一首积极向上歌曲。
三、比赛形式:
比赛形式以独唱为主。
四、活动时间:
2015年12月31日(星期五)下午3:45。
五、活动地点:
多功能室。
六、比赛要求:
演唱时间控制在5分钟之内。
七、考核标准:
演唱完整和谐,富有表现力,整体视听效果好。
八、奖项设置:
特等奖8名,一等奖8名,二等奖8名。
九、比赛评委:
严霄红、秦立梅、张玮、朱叶、秦丽芳
附具体评分标准:
1.歌曲内容(10分):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2.歌唱技能(60分):音准好,节奏准确、用气流畅,吐字清晰,音色优美。
3.精神面貌(15分):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自然得体、具有很强的感染力。
4.表现形式(15分):歌唱形式有助于歌曲的感情表达,眼神手势恰到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