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中心幼儿园教学新秀和教学能手评选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为完善我园教师健康成长的培养机制,加速培养青年教师,激励青年教师在教学和科研方面等方面专业成长,促进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质量的整体提高,推动教育教学质量再上新台阶。同时为区选拔出师德好、业务精的教师做准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公开评选过程、公开评选标准,选拔出幼儿园的五级梯队教师。
二、评审小组:
组长:严霄红
组员:秦立梅 朱叶 秦丽芳 马大琴 张玮
三、评选对象:
1.在职在岗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
2.有教师资格证,学前教育专业毕业,教学新秀从事幼教工作满两年以上的一线教师,教学能手从事幼教工作满五年以上的一线教师。
四、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幼教事业,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无家长投诉和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的现象,同伴信任度高,家长测评满意度高。
2.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3.教学新秀两年中年度考核有一次镇级优秀,教学能手近三年中有一次区级优秀。
4.教学新秀在区级论文比赛或教学设计获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1篇及以上;教学能手在区级论文比赛或教学设计获二等奖(含二等奖)1篇及以上;是区级及以上课题组成员或独立承担有园级课题的可作相应条件补充。
5.保教水平高,课堂教学水平和游戏水平、班级管理水平呈现良好状态,并逐步形成自己的特点。
6.所带班级幼儿各领域调研成绩良好,所任班级在各项活动评比中获奖, 辅导幼儿在园级以上竞赛评比活动中成绩良好(含园级)。
7.教学新秀在近两年中能主动承担镇级及以上公开课1节和教学课考核获1次优秀的;教学能手在近三年中能主动承担区级公开课1节和教学课考核获1次优秀的。
五、 评选办法:
1.公布《洛阳中心幼儿园首届教学新秀评比评选方案》,明确评选的对象条件及评选条件。
2.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
教师本人参照条件,向评审小组自我申报并写明理由。
符合条件未申报而特别优秀的,由组织推荐,本人上交相关材料。
上交材料:申报表一份,反映申报人近三年的工作(教育教学)实绩的书面材料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3.评审组组织评审。
根据申报人的材料,结合评选条件进行评选,在充分查阅评审材料的基础上,产生候选人。由幼儿园评审组组织相关人员对候选人进行评审,组织各层面听取教师意见,评审组确定拟评教学新秀和教学能手教师名单,予以公示三天,听取意见。
4.公示无异议,由园务会审核决定后,园长室公布园教学新秀和教学能手教师名单,颁发证书。
六、管理工作 :
幼儿园将对园教学新秀实行动态管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1.教学新秀和教学能手教师每学期内至少上一次园级或以上展示教学活动,在上课、备课等方面起示范作用,接受园内教师的检验。
2.教学新秀和教学能手教师在青年教师中起到一定的创新作用,带动青年教师业务水平的提高。
3.教学新秀和教学能手每学年应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递交一份优秀教学设计和一篇教学论文。
4.幼儿园按学期对教学新秀和教学能手教师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在绩效工资中享受成果奖。
5.幼儿园优先安排教学新秀和教学能手教师外出培训、学习考察、参加学术研讨活动。
七、其他说明:
1.评选工作每三年进行一次。
2.不能很好履行义务,发生较大教育教学事故,影响幼儿园声誉,经园务会讨论取消所获荣誉资格。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园级教学新秀和教学能手”称号。
(1)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者;
(2)当年请假累计达一月以上者(含病事假);
(3)由于工作懈怠或因主观原因,给幼儿园声誉或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
4.不服从工作安排,工作上有重大失误者。